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交投·和顺学府项目地块一2#、3#楼公区精装及单元门头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JTHSXF-GZ-021(2024))”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条款 | 原文内容 | 更正内容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电子转账单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到: 银行账号:63070078801900001614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区支行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5号基金大厦A座 联系人:曹思思 联系电话:18269001881 投标保证金收据开具时,投标人必须出示: (1)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若为电子转账单需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投标人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领取收据的人员的身份证信息); (4) 领取收据人员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电子转账单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到: 开户名称:广西宁居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3070078801900001614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区支行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5号基金大厦A座 联系人:曹思思 联系电话:18269001881 投标保证金收据开具时,投标人必须出示: (5)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若为电子转账单需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投标人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领取收据的人员的身份证信息); (8) 领取收据人员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西宁居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